为充分做好《平顶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提升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干部职工文明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1月13日,全体党员在行政楼109室召开主题党日活动,集中学习《平顶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条例》共分为六章,郭金敏书记对条例进行了领学。郭金敏强调,开展《平顶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活动是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的具体举措,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学习,把《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融入全体干部职工的生活,不断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文明行为促进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教育工作者等应当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
会后,大家纷纷表示,将在以后的工作、生活和出行中,自觉遵守各项文明规定,积极参与各项文明活动,争做新时代文明平顶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