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推进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扎实开展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进一步完善二级教学单位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定于第11-12周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玉周
副组长:王 宏 高成全
成 员:朱 凯 霍松涛 姜忠峰 郭 汝 刘海燕
鲁春阳 汤喜辉 赵军民 董燕飞 冯 巧
朱 涛 徐华锋 张换成 马东丽 黄 倩
于修涛 王东旭 侯占营 杨东旭 潘传娇
杨亦龙 王 莉
学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宏同志兼任,办公地点设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质量监控科办公室。
二、检查时间
第11-12教学周(5月11至22日),其中第11周(5月11至15日)为学院自查阶段,第12周(5月18至22日)为学校检查阶段。
三、检查内容
(一)教学单位自查内容
各教学单位全面检查教学运行情况,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各教学单位可灵活增加内容。
1.检查各教学单位的教学组织情况
主要内容包括教学组织实施是否到位;教学值班落实情况;调停课情况;各教学单位管理人员、同行教师、督导人员听课情况;教研活动开展情况等。
2.检查课堂教学情况
主要内容包括教师组织课堂教学秩序情况;课件、教学执行大纲等教学资料是否完整;教学进度安排是否合理,与教学日历是否相符;课程思政有机融入课堂教学情况;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落实及持续改进情况;课堂教学改革开展情况等。
3.检查实验、实习实训和课程设计教学情况
主要内容包括实验教学计划落实、教学大纲执行情况;课程设计指导教师配备、教学资料准备、过程管理、资料归档等情况;实习实训教学计划落实、指导教师配备、教学资料准备、安全教育、组织与过程指导、综合成绩评定、资料归档等情况。
4.检查2026届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
主要内容包括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等是否规范、齐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情况(选题、教师指导、进度及质量等);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开展情况等。
5.检查教风学风
主要内容包括教师课堂教学组织管理情况;学生上课听讲、出勤情况;辅导员深入课堂情况;检查学生作业完成情况;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情况。
6.教学资料归档情况
主要检查试卷、课程设计、实验报告、实习报告、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资料归档情况。
(二)学校检查内容
为筑牢人才培养质量底线,从严抓实学生学业管理,强化学业预警与帮扶闭环,学校将在学院自查基础上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2026届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及学业预警工作开展情况。
1.检查2026届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
重点核查以下内容:
材料规范齐全性: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等过程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完整。
过程管理落实情况:选题质量、教师指导记录、工作进度把控、阶段性成果质量等是否落实到位。
中期检查开展情况:中期检查是否按要求组织实施,问题整改是否闭环,进度与质量是否符合培养要求。
2.检查学业预警/毕业资格审查工作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2023-2024级学生学业预警工作机制建设情况;预警对象认定、分级、通知与送达是否规范;学业帮扶方案制定、过程跟踪与落实情况;辅导员及学业导师帮扶沟通、过程记录等台账是否完整;预警学生学业改进成效与闭环管理情况。
2026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开展情况;资格审查是否严格遵循学校规定流程;是否全面核查毕业生学分修读、毕业设计(论文)完成、纪律表现等核心毕业条件;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处置整改。
严格规范学业预警与毕业资格审查各环节工作流程,切实找准学业管理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闭环管理,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规范毕业,切实维护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底线。
四、检查方式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采取教学单位自查、互查的形式,学校互查分为十五个小组,各检查组组长由检查单位教学副院长担任,检查组成员由检查单位各系主任和学院二级教学督导员组成。具体分组如下:
序号 |
检查单位 |
被查单位 |
1 |
智能建造与交通工程学院 |
能源工程学院 |
2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材料与化工学院 |
3 |
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 |
时空信息工程学院 |
4 |
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学院 |
创意设计学院 |
5 |
能源工程学院 |
外国语学院 |
6 |
时空信息工程学院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7 |
创意设计学院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8 |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
电气工程学院 |
9 |
电气工程学院 |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
10 |
材料与化工学院 |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 |
11 |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 |
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 |
12 |
数理学院 |
智能建造与交通工程学院 |
13 |
外国语学院 |
法学院 |
14 |
法学院 |
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学院 |
15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数理学院 |
五、检查要求
1.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检查,严格规范教学管理,深入推进审核评估整改工作,不断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
4.各项检查工作完成后,学校将全面汇总梳理检查情况,形成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分类梳理、限期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对成效显著、亮点突出的典型经验做法认真总结提炼,全校范围内推广交流,持续提升学校教学管理整体水平。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教务处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