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牢固树立“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理念,规范课程管理,加强课程改革,推动课程内涵建设,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本科课程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部)课程评估
根据《河南城建学院课程评估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各学院(部)每学期通过教学工作委员会、院级督导组等机构,抽取不低于本单位开出课程的10%进行评估(毕业设计、毕业实习等暂不参与评估)。评估内容详见《河南城建学院课程评估指标体系》,相关评估用表见附件1。
各学院(部)应于9月18日前将院(部)课程评估抽评课程信息表,模板见附件2(已抽评过的课程不再参与抽评),纸质版提交至行政楼107室,电子档OA协同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陈玉青。
二、校级课程评估
学校遴选校内课程评估专家,并组织专家开展校级课程评估工作。
根据院级评估抽取课程名单,随机抽取部分课程进行校级课程评估,并将抽评课程名单反馈至各院(部)。校级抽评课程负责人应于名单反馈后两周内按要求提交《课程自评估报告》至评估专家,模板见附件3。
三、工作要求
1.评估专家和被抽评课程任课教师应认真学习《河南城建学院课程评估实施办法(试行)》,贯彻“以学生为中心、问题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教学理念。
2.校级课程评估结束后将在OA公布评估结论,结论公布后两周内,课程负责人应根据课程评估专家意见提交《课程改进计划报告》,模板见附件4。课程评估结论将作为教学质量考评、课程类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以及教研教改项目申报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3.学校未抽评的课程,院(部)根据《河南城建学院课程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及院(部)课程评估自评工作方案自行开展评估工作,本学期课程评估结束后提交《XX院(部)课程评估结论汇总表》及《XX学院2025-2026第一学期课程评估总体情况工作报告》,模板见附件5、附件6。
4.校院两级的课程评估工作均纳入各教学单位年度教学工作考核。
联系人:陈玉青 联系电话:13592185827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5年9月12日
附件:1.课程评估用表
2.抽评课程信息表
3.课程自评估报告(抽评教师用)
4.课程改进计划报告(抽评教师用)
5. XX院(部)课程评估结论汇总表
6.XX学院2025-2026第一学期课程评估总体情况工作报告(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