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宏观管理,施行分类指导的重要手段,也是贯彻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重要举措。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是采用广大高校普遍自评、自建的基础上,教育部进行评估的办法,形成学校自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教育部投票表决的运行机制,使评估工作与学校的日常建设、改革、发展融为一体。其主要目的是更好地加强和改善国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促进学校进一步明确办学指导思想,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学基本建设, 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深化教学改革,建立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努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 质量和办学水平,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更多更好的建设者和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