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中共河南城建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校党〔2021〕19号)、《河南城建学院管理人员听课制度》(附件1),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好每门课程的育人作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要求
(一)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分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和分管教学、科研工作的校领导在完成常规听课任务的同时,对每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必修课,每人每学期至少听1次课。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等管理部门领导在完成常规听课任务的过程中要加强对“课程思政”课程教学情况的督导检查。
(二)各教学单位要加强顶层设计,全面规划,循序渐进,以点带面,不断提高育人效果。教育引导广大教师牢固树立所有课程都育人的教育理念,强化育人意识,找准育人角度,提升育人能力。对教师开展“课程思政”课程教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考察教师在课堂教学各环节的教书育人和价值引领,重点关注课程是否在传授知识的同时,注重培养学生严谨、认真、求实、创新的科学研究精神和良好品质,确保“课程思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三)各系(教研室)定期组织“课程思政”研究与交流,形成“课程思政”案例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及时总结经验。
(四)各任课教师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坚守政治纪律,坚定政治立场,将课程思政融入课堂教学建设全过程,落实到课程目标设计、教学大纲修订、教材编审选用、教案课件编写各方面,贯穿于课堂授课、教学研讨、实验实训、作业论文各环节。要结合不同课程特点、思维方法和价值理念,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元素,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五)学校各级教学督导员和校级教学质量监控员在督导过程中,要加强对“课程思政”教学工作的督导。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管理人员在听课后及时填写《河南城建学院课堂教学评价表》(附件2)和《河南城建学院课堂教学情况记录表》(附件3)。校领导的听课表由各工作联系人返回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行政楼104室);管理部门领导的听课表由各部门工作人员及时返回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行政楼104室);二级教学单位管理人员的听课表自行留存。
(二)各教学单位在开展“课程思政”教学检查中应积极发掘“课程思政”教学典型案例,于第10周将“课程思政”教学典型案例上报至教学质量监控部(行政楼104室), 电子文档发送到zljkb@hncj.edu.cn。
(三)各教学单位将开展“课程思政”教学检查情况于第10周进行总结,相关材料自行存档。
(四)学校各级教学督导员和校级教学质量监控员每周要对“课程思政”教学情况进行重点督导,将“课程思政”督导情况一并提交到学习通平台。同时,将督导过程中发现的授课效果特别优秀的教师或教学实例及时反馈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联系人:史向阳 联系电话:2089068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1年3月22日
附件:
1.《河南城建学院管理人员听课制度》
2.河南城建学院课堂教学评价表
3.河南城建学院课堂教学情况记录表
4.河南城建学院课堂教学听课标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