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为构建全方位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切实提升各环节教学质量,深入推进本科教育教学新一轮审核评估评建改工作,扎实做好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现将本学期教学质量监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教学质量监控领导小组
组 长:周颖杰
副组长:何宗耀 郭金敏
成 员:闫继涛 王许涛 杨 豪 闫 涛 腾 飞 陈兰英
宋新生 霍松涛 朱新锋 邢 燕 周恒涛 高松峰
郭 汝 赵军民 董燕飞 冯 巧 朱 涛 徐华锋
张换成 马东丽 卢华东 于修涛 刘海燕 殷战稳
张宏敏 张溪潺 赵灵芝 朱 凯 万祥云 鲁春阳
张 崭 崔秋娜
学校教学质量监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郭金敏同志兼任,办公地点设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二、工作目标
以落实审核评估评建改任务、加强过程管理、推进内部自我评估机制、进一步完善学校教学质量监控闭环运行机制为重点,以切实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质量为目标,扎实开展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评建改工作,提升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与运行水平。
三、工作重点
全体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师,要认真组织和安排教学活动,确保新学期教学平稳有序。全体教师要牢固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理念,强化过程性考核,并将课程思政融入教学全过程。
1.持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以课堂教学模式改革作为重要突破口和切入点,引导教师真正转变到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实施“以学为中心、以教为主导”的课堂教学,进行以学习效果为目标的课程改革,严格学业标准,强化对学生课堂学习的过程性考核,积极推进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课程考核改革。重点关注教师信息化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课程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的体现,以及课堂教学规范性等,及时督导和帮助教师改进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2.不断加强教学过程管理
课堂教学应加强学生课堂参与,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各教学单位要及时汇总学生考勤相关信息,做好学业预警。实践教学要加强实习实训、实验、课程设计等环节的计划落实和过程指导监控,加强过程指导材料的收集、整理及督查。强化监督,完善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同事互评制度和学生信息员听课反馈制度,深入了解教师教学实施情况和学生学习情况等,做好教学质量监控与调研,认真梳理教学工作开展情况,并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
3.进一步强化课程思政教育
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元素,在课程内容、教案及讲授中有机融入思政元素,注重培养学生家国情怀、社会责任、科学精神、职业操守、历史文化等素养,在教学实践中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根本标准。
4.扎实做好人才培养质量达成评价工作
严格落实《河南城建学院人才培养质量达成情况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河南城建学院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扎实做好人才培养质量达成情况评价工作,不断提升我校人才培养质量。
5.高质量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抽检上报工作
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通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 2022—2023 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3〕10 号)及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通知要求,高质量完成2022—2023学年学位授予信息补充、论文材料上报及专家库更新上报工作。本次毕业设计(论文)抽检比例不低于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如实、按时填报上传有关信息,并做好各阶段相应工作。
6.深入推进新一轮审核评估评建改工作
根据《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我校拟于2025年上半年迎接新一轮审核评估专家入校评估,各教学院(部)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审核评估高校评建改工作指南(试用稿)》等文件要求,对标对表,对专业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实习基地清单、实验室清单、就业单位清单、近三年听课记录、试卷、毕业设计(论文)、实习报告、实验报告等进行整理自查,并积极开展在校生学习体验调查、教师教学体验调查、毕业生跟踪调查、用人单位跟踪调查等工作。
7.持续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各教学院(部)应不断完善二级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重点关注质量保障体系组织框架(含质量保障体系组织框架、相关制度文件、运行机制等)、教学质量标准、质量保障体系的有效运行(含全员质量意识落实情况、质量监控覆盖人才培养全过程情况、质量监控记录完整情况)、质量保障体系评价反馈及持续改进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1.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全校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组织和实施,通过领导听课、督导听课、同行教师听课、查阅教学资料等形式对教师教学情况和学生学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反馈至教学单位。
2.各教学院(部)是教学质量监控的主体,应高度重视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于11月20日下午17:00前上报本单位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情况报告(含组织架构、制度建设、教学目标、教学质量标准、实施流程、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教学质量信息反馈与改进等内容)至教学质量监控部(行政楼104室),同时电子文档发送至zljkb@huuc.edu.cn。
3.教务处长、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主任、各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等开学第一天要深入课堂听课,了解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反馈。
4.根据新一轮审核评估及《河南城建学院人才培养质量达成情况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各教学院(部)应于11月20日前提交毕业生质量持续跟踪评价机制建立情况的报告、2018届毕业生《×××专业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和2023届毕业生《×××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报告》。相关材料纸质版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教学质量监控部(行政楼104室),电子稿发送至zljkb@huuc.edu.cn。学校目前正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和用人单位跟踪调查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进行问卷填报,并于10月20日前完成两个问卷的信息采集工作。
5.为确保2022—2023学年毕业设计(论文)抽检上报工作顺利开展,各教学院(部)应指定专人负责所在单位学位授予信息补充、设计(论文)材料上报及专家库更新上报工作。各教学院(部)在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原文的同时需一并提交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等必要的过程性材料及查重报告,并于9月22日17:00前完成全部材料的报送工作,同时将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的单位确认函提交至质量监控部(行政楼104室)。
6.为做好新入职人员的教学督导评价,学校决定对2023年新入职人员进行督导听课。各教学院(部)将2023年度新入职教师名单及本学期课程信息统计表(统计表稍后单独下发)于2023年9月15日前上报至教学质量监控部(行政楼104室),同时电子文档发送至zljkb@huuc.edu.cn。
7.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各教学院(部)于2023年10月10日10:00前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考评结果报教学质量监控部(行政楼104室),电子稿发送至zljkb@huuc.edu.cn。教学质量考评优秀和良好人员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具体要求见OA《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考评的通知》),考评的原始材料由各教学院(部)存档。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