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课程是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课程质量直接决定着人才的培养质量。为深入落实审核评估评建改工作,有效评估课程建设和教学水平,持续改进课程教学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启动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本科课程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部)课程评估
院(部)课程评估自评工作于本学期进行。根据《河南城建学院课程评估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各学院(部)每学期通过教学工作委员会、院级督导组等机构,抽取不低于本单位开出课程的10%进行评估。评估内容详见《河南城建学院课程评估指标体系》,相关评估用表见附件1。
各学院(部)应于9月25日前将院(部)课程评估自评工作方案(含抽评课程信息表,模板见附件2)提交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二、校级课程评估
学校遴选校内外课程评估专家,并组织专家开展校级课程评估工作。
根据院级评估抽取课程名单,随机抽取部分课程进行校级课程评估,并将抽评课程名单反馈至各院(部)。校级抽评课程负责人应于名单反馈后两周内按要求提交《课程自评估报告》,模板见附件3。
三、工作要求
1.评估专家和被抽评课程任课教师应认真学习《河南城建学院课程评估实施办法(试行)》,贯彻“以学生为中心、问题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教学理念。
2.校级课程评估结束后将在OA公布评估结论,课程负责人应根据课程评估专家意见提交《课程改进计划报告》,模板见附件4。课程评估结论将作为教学质量考评、课程类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以及教研教改项目申报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3.校院两级的课程评估工作均纳入各教学单位年度教学工作考核。
联系人: 石 磊 2089050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3年9月7日
附件:
1.课程评估用表
2.抽评课程信息表
3.课程自评估报告
4.课程改进计划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