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是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课程质量直接决定着人才的培养质量。为深入落实审核评估评建改工作,有效评估课程建设和教学水平,持续改进课程教学质量,根据《河南城建学院课程评估实施办法(试行)》(校政〔2023〕115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教育部《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基于OBE的质量保障理念,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的方针,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规范课程管理,通过课程评估、结果反馈与改进成效评价,形成持续改进的课程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工作程序
1.根据《河南城建学院课程评估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各学院(部)每学期通过教学工作委员会、院级督导组等机构,抽取不低于本单位开出课程的10%进行评估,并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学校遴选课程评估专家,专家分为4组,抽取院(部)推评课程中的24门课程开展校级课程评估。具体专家分组及抽评课程信息见附件1-2。
3.专家组通过审阅自评估报告及教师提供的证据材料;审阅课程教学大纲及执行大纲、教材、教案、课件、线上课程建设资源及课程相关的荣誉;审阅课程报告/作业、试题和试卷;课堂教学观摩;学生代表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参评课程进行评价,最终形成评估结论。评估用表见附件3-8。
4.在下学期开学一周内各专家以小组为单位提交评估报告,报告模板见附件9,并汇总课程评估结论,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待改进三个等级,优秀比例不高于15%,详见附件10。课程评估结论,将在OA予以公布。
5.课程负责人应根据课程评估专家意见提交《课程改进计划报告》。课程评估结论将作为教学质量考评、课程类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以及教研教改项目申报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课程评估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与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联系。
联 系 人:陈玉青
联系电话:13592185827
联系地点:行政楼121房间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4年3月20日
附件:1.校级课程评估专家分组名单(2023-2024第二学期)
2.抽评课程信息表
3.河南城建学院课程评估表(专家用)
4.课程教学大纲及执行大纲评估表
5.课程教学资源与教学支持评估表
6.课程教学策略与教学效果评估表(听课表)
7.课程成绩评定与考核评估表
8.学生评学调查问卷
9.×××课程评估报告(参考模板)
10.课程评估结论汇总表